发布时间:2025-04-05 06:50:44源自:本站作者:PB2345素材网阅读(14)
因此,可以想见,一旦全面开征房产税,地方政府必然加快房价上涨,以规避增长的成本,除非国家改善金融与投资环境,增强企业自主发展能力。
在过去的世界里,成功企业家也得等上几代才能成为万两银子户、百万富翁,而成为亿万富翁几乎是不可能的事,因为富不过三代的诅咒会终止创业者后代的收入流。股市让他们不需要等几十年、几代才能实现创业的果实,而是现在就能把公司的未来变现。
股市提升财富的数量级收入差距、财富差距的扩大也跟资本市场有关,而由资本市场产生的财富差距表象对社会不是坏事,而是积极的事。所以,扭转收入差距的最重要一步是实质性的政治改革和国有资产民有化。当政府权力不受制约时,在政府与市场中选择给政府更多权力,只会导致更多的不公平,收入差距不降反升。因此,在规模化商业模式和现代资本市场的帮助下,三座大山造就了中国独特的收入差距与财富分配结构。这样,他们比传统夫妻店更能给消费者优惠的价格、好的服务和更多的商品选择
这样的增长有效率无效能,有数量无质量,使中国在获取高经济增长率的同时,也带来了环境、社会等诸多问题。而这,也是一些海外游资所乐见的,以便利用刺激政策的震荡来快进快出,伺机投机牟利。一旦前提条件不存在了,这种理论的存在根基将会松动。
任何理论的存在,都有其特定的前提。更为重要的是,不仅应收尽收需要法定,而且必须在税法面前人人平等,不能厚此薄彼,搞人为歧视。如果不警惕应收尽收诸多观念的陷阱,都可能将税改引入歧途。事实上,一切不追问税改最终归宿的税改,都不是真正的税改,都会沦落为消减全社会和每个纳税人福利总量的税改。
相反,只能开出恶之花,恶之果。进入专题: 税改 。
这种应收尽收,岂不意味着是一种与民争利、以理劫财的愚民借口和谎言。换句话说,应该收的税之主导权掌握在征税人手里,还是掌握在纳税人的手里,其效果将会大相径庭。也就是说,总想花很少的钱,购买最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,这是所有纳税人的共同心理。同时,由于应收仅仅表达的是一种道德欲望和价值期待,究竟应收多少税,向谁征税,在哪个环节征税等等重大税收事宜,还得税法来做权威性的规定,不能随意想收多少就收多少
相反,只能开出恶之花,恶之果。更为重要的是,不仅应收尽收需要法定,而且必须在税法面前人人平等,不能厚此薄彼,搞人为歧视。同时,由于应收仅仅表达的是一种道德欲望和价值期待,究竟应收多少税,向谁征税,在哪个环节征税等等重大税收事宜,还得税法来做权威性的规定,不能随意想收多少就收多少。而且,不论是应收尽收,还是应收收尽,还有一个最终为谁服务的问题,也就是为谁应收尽收和应收收尽的问题。
这种应收尽收,岂不意味着是一种与民争利、以理劫财的愚民借口和谎言。一旦前提条件不存在了,这种理论的存在根基将会松动。
如果这种应收的权力掌握在一个、几个、或少数征税人的手里,而且以此作为税收征管指导理念的话,就意味着要按照这一个、几个、或少数征税人的税收意志征管,这显然没有道理。也只有在纳税人主导的税制下,应收尽收的征管理念才真正拥有合法性的基础。
进入专题: 税改 。也就是说,总想花很少的钱,购买最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,这是所有纳税人的共同心理。换句话说,应该收的税之主导权掌握在征税人手里,还是掌握在纳税人的手里,其效果将会大相径庭。一般而言,征税人总是希望多收,而且,其应收的欲求会趋于最大化。如果不警惕应收尽收诸多观念的陷阱,都可能将税改引入歧途。但纳税人恰恰相反,其应收的欲求往往趋于最小化。
问题在于,应该收的税之主导权究竟在谁的手里?在征税人的手里,还是在纳税人的手里?是在一个人、几个人手里,还是在大多数人,甚或全体纳税人手里?毋庸讳言,应该在全体纳税人手里。应收尽收,顾名思义,就是应该收的税一定要收尽。
就是说,征税人认为的应收,与纳税人认为的应收,二者之间的冲突与矛盾是客观存在的。最后,应收尽收还得有限度。
既不能伤害公正,摧毁税制的基本结构,也不能束缚纳税人创获财富的首创精神。就税收应收尽收的征管理念而言,也存在这么一个道理。
坦率地说,只有在应收尽收之权力掌握在全体纳税人手里的制度安排下,应收尽收这一征管理念才可能催生善之果,才可能增进全社会和每个纳税人的福利总量,才有助于实现税制的终极目的。科学的税改理论,当是优良税改实践的逻辑前提。也就是说,关于征多少税,向谁征税、在哪个环节征税,以及以何种方式征税等等重大税收事务的决定权,就应该掌握在全体纳税人手里,而不是一个、几个、或少数征税人手里。因为,从征纳税人共同的行为心理规律而言,恒久自利是他们共同的行为特征,也是一对很容易产生矛盾和冲突的行为。
事实上,一切不追问税改最终归宿的税改,都不是真正的税改,都会沦落为消减全社会和每个纳税人福利总量的税改。任何理论的存在,都有其特定的前提。
价廉还要物美,甚至还妄想:既要马儿跑得快,还想马儿不吃草从最近的情况看,许多拿到发行批文的公司主动推延,或者缩小发行规模,并没有要监管部门多操心。
2001年发布的《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》,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可能暂停上市,暂停上市的公司在宽限期内第一个会计年度继续亏损可能终止上市,也就是说,上市公司要连续亏损四年才符合退市条件。对于规范运行、股东至上的公司,如果公司发展需要资金,股东往往会支持扩大公积金而减少甚至放弃年度现金分红。
这些新的理念和举措,得到了社会和业内的广泛好评。这个指导意见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。迟疑、松懈和疏忽,只会让自己永远落后掉队。普通投资者仅能从事分离债、债券质押式回购的融券交易。
财新《中国改革》:中国证监会目前推进的改革中包括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,郭树清更是公开表态很多投资品种是小众产品,不适合大批散户。提醒券商不要做自己不懂的产品,风险敞口始终保持在可控范围,必须要有最坏的准备。
郭树清履新伊始便致力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建立,这是与他提倡改革和创新联系在一起的。包括中金公司在内的所有券商应该以积极的姿态迎接创新。
如前所述,不改革,我们前面的路越走越窄,生存空间越来越小。他经历了中国证券市场从设立到发展壮大的全过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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